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(2018)鲁1082民初7325号原告: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荣成供电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71082MA3C2L2H3L),住所地荣成市成山大道东段18号。负责人:于云成,经理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殷建阳,山东华夏明德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:宁兰友,男,1970年9月5日出生,住荣成市得润东区。被告: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71000866714936W),住所地威海市顺河街4号。负责人:顾恩谭,总经理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姜欢,山东弘誉律师事务所律师。原告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荣成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