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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洪 五星级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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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标题-1.png 400-007-3637


执业区域

辽宁省

优势法院: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基层法院

律师简介

于洪,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,二级律师,辽宁省优秀律师,辽宁省刑事辩护专家律师、民事代理专家律师。中国法学会会员,辽宁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,朝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,凌源市法学会副会长,凌源市同心律师服务团团长,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,学术委员,辽宁省信访评查委员会委员,辽宁省特约行政执法监督员,朝阳市人民监督员,朝阳市新联会副会长,辽宁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,朝阳市第十一届政协常委,凌源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律师。中国法律年鉴优秀律师,中央电视台《影响力对话》特邀佳宾。辽宁广播电视台《诚信力量》栏目特约嘉宾, 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,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,1988年被中宣部、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个人,连续三次评为朝阳市十佳律师。他创办的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被省司法厅、省律师协会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。他的事迹在《朝阳日报》(每年行驶三万多公里的律师)《辽宁法制报》(辽宁好人在司法第五期)中央电视台《影响力对话》(于洪-律师的思维)中国教育电视台(法治-还给弱势群体的公平)辽宁电视台(走进蓝星)光明网、人民网、新华网、腾讯网(坚守公正,始能为弱势群体发声)及中国律师网等多次报道于洪的事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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